关于做好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员发展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做好2017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接转、2017年下半年团员发展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新生报到时,请各学院团委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团员(包括研究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等团籍材料的审查确认和接收登记工作。根据团组织关系是否齐全(注:凭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承认团籍)核实确认其团员身份,并及时将团籍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以免丢失。
2、没有任何相关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暂不确认其团员身份。由新生原学校(单位)补办团员档案或出具团员档案遗失证明,在入学后三个月内送交所在团支部汇总后,各学院团委可重新确认其团员身份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法提供原学校(单位)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不能确认为团员,须重新入团。
3、请各学院团委在新生团员证组织关系转入一栏写明“2017年9月4日”转入“山东师范大学×××学院团委”,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凡未退团或脱团(28岁)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均需转接团组织关系。
4、团员证丢失的同学于本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生离校时一起补办。
二、团员发展工作
1、按照上级团组织相关要求,自2017年9月开始,全省团员发展由“学年模式”转换为“年度模式”,以后每半年须上报一次团员发展计划。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于9月8日上午11:00前上报“2017年下半年团员发展计划表”(见附件1)、上一学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2)、上一学年《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使用情况》(见附件3)。已发展的团员材料请各单位检查、整理好,校团委拟于近期进行抽查。下半年拟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等材料待团省委审批后再发放。
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要求发展团员,规范发展团员程序,各个环节都要做到标准严格、手续完备、程序规范,新团员的接收须经过团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要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增强团员先进性,规范团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常态化开展团课、主题团日等活动,不断增强团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责任感,提升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根据团中央要求,全体团员都要通过网络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今年新发展的团员须到山东志愿者官方网站完成注册,网址为http://www.sdzyz.com.cn/。凡未注册成为志愿者的一律不得发展为团员。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校团委将对新发展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情况进行督导。
联系人:王聪
联系电话:0531-89611861
电子邮箱:tw@sdnu.edu.cn
校团委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