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团费收缴、团员信息年终统计等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附属单位团委: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团费收缴、年终团组织情况统计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此次团费收缴的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2015级研究生、本、专科及专升本新生团费收缴时间为从关系转入时至2016年1月),每人每月0.20元,每人合计应缴纳1.20元。为便于收缴,请各单位将团费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直接存入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文苑支行的学校账户。现金缴费单请严格按照说明进行填写(模板请看附件)。收款人户名:山东师范大学,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文苑支行,缴款人:**学院(全称),款项来源:团费。请各单位将回执单留存复印件,原件以及《山东师范大学团费缴纳统计表》(见附件1)于12月30日前交团委办公室。(注:28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保留团籍,可不缴纳团费。)
二、年终团组织情况统计
各单位在详细统计本单位团员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往年年终团组织情况统计的模式,认真填写《共青团员、团干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团员、团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导入“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生成上报文件(cyl格式)。本次信息采集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共青团员、团干部情况统计表》、《团员、团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要与上缴团费金额、系统生成文件相关信息完全一致(注:各单位统计的团员数中应包含学生党员数和28岁以下的教工团员数)。请于1月5日前将《共青团员、团干部情况统计表》、《团员、团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盖章纸质版交两校区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及cyl格式的上报文件发至邮箱tw@sdnu.edu.cn。
联系人:王聪
联系电话:91861
特别说明,1、12月24日(周四)上午10:00,在长清校区C148会议室进行“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录入培训工作,请负责团员信息录入的辅导员老师准时参加。2、以上各项工作,请各团总支均将研究生考虑在内。
团委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