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全校公开选拔青年志愿者12名,组建山东师范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是由团中央、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全国示范项目。它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每年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中招募一定数量具备保送研究生资格、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支教扶贫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国家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志愿服务。服务期满后,由下一批志愿者接替其工作,形成“志愿+接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我校自2002年起,已先后组建参加了全国第四届至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共派遣85名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先后赴新疆昭苏、山西壶关、重庆荣昌等地开展支教工作。历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们扎实工作、奉献成才,圆满完成支教任务,获得了服务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打造了山东师大研究生支教工作的闪亮品牌。
二、招募范围及条件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德育成绩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前40%以内。
(七)前六学期没有重考、重修课程,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前40%。
学生学习成绩计算,除军事、劳动课以外,其余课程成绩均参与计算。综合成绩(70%学习成绩+20%面试成绩+10%德育成绩)排序需报教务处审核。
(八)外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426分以上或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497分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含高水平运动员)通过国家四级360分以上。
(九)对有特殊专业特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标准,但所列学习成绩名次不低于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50%,且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十)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和教育工作,教育教学能力强,身心健康,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
(十一)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从事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并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省级表彰者优先。
(十二)经研究生接收单位学科点同意,并签署考查意见。
三、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原则上择优推荐1-3名人选,校学生会可单独推荐1-2名人选(不占用学院名额)。请于9月12日9:00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学院汇总表(附件2)、学生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至所在校区团委办公室(除汇总表一式一份外所有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zhaow@sdnu.edu.cn)。
(二)学校审核报名人员资格与条件,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张榜公示,征求意见,确定正式人员。组织查体、填表,准备有关材料,上报教育部和团中央,并抄送省青年志愿者秘书处备案。
(四)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确定山东师范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督导员和队长,对支教团成员进行预备期考察、管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工作培训,同时认真做好支教团成员的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保留、人事档案关系等政策性保障工作。
(五)2015年7月下旬,参与重庆市西部计划的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六)2016年7月至9月,支教团进行总结评定,返回学校,办理有关的研究生入学手续。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是重庆市荣昌县。今年的招募名额为12人。由教育部专门下拨名额,纳入我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录取单位默认为山东师范大学。
(二)根据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人事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1]22号)及团中央与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999]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服务结束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根据服务地县级团委及服务单位的意见审定《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发放扶贫接力计划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三)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学校领导任组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具体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选拔、培训、管理等工作。
(四)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电子邮箱等途径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公布招募方式及咨询电话。选拔工作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选拔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筛选,切实把好招募关。各学院要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操作。对发现有审查不严,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处理。
(五)在被确定录取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后,招募对象必须签署《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承诺书》,保证服从安排完成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学校有关部门将不受理其放弃支教团资格、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其他就业事宜的任何申请。
(六)在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公示结束日至派遣日期间,被录取的志愿者需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关于思想道德、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团队意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志愿者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2: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汇总表
山东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办公室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