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栏目名:最新公告 录入时间:2014年05月05日 作者:佚名 浏览:

各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适应当前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青年学生的现实需求,促进青年学生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意创造意识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提升,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决定举办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为了更好选拔我校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凡在201471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大赛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参赛,其中,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3、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参赛方式

1、参赛选手需要通过提交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参加比赛,参赛项目须为在Android平台下开发的原创手机应用作品,暂不接受其它开发环境下的作品。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及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

3、各学院最多推荐两项作品参赛。

三、比赛流程说明

1520各学院上交参赛项目申报表、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分电子版和书面版。

2525前学校统一对作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5月底将优秀作品统一上报全国组委会。

四、比赛说明

1、项目申报表、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1份,封面采用230A4纸,正文采用70A4纸;电子版发380346747@qq.com

2、对于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作品的:

1)市场的表现及应用前景:APP在应用商店的下载安装量等市场表现,目标市场的市场机会和有效需求等。

2)创新性:在技术、理念、创意以及产品推广营销等方面的独创性和领先性。

3)可拓展性:后续研发、推出系列产品的可能性和路径设计。

五、参赛须知

1、参赛项目的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以及商业宣传行为。

2、参赛项目须保证原创性,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有关法律,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违法、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赛事期间,参赛团队(个人)不得将作品转让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参赛团队(个人)同意对任何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纠纷负全部责任。

 

联系人:刘一颍

联系电话:89610768

电子信箱:380346747@qqcom

上交作品地址: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A222房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54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41.00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项目申报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