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应关系:
教育学院——1号场地
音乐学院——2号场地
化工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3号场地
生命科学学院——4号场地
国际交流学院——5号场地
商学院——6号场地
体育学院高水平运动员——7号场地
二、有关说明:
1.示意图上标明的位置只是大概的位置,与实际大小不一定相符合,届时团委将安排学生会志愿者在现场帮助各个学院确定位置。
2.由于条件有限请各学院老师到时候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调学生使用场地。
3.请各学院使用场地时注意场地卫生,不要破坏和随意践踏体育馆内的地垫。
4.馆内各类训练设备禁止乱用,特别是有些设备具有危险性,请各学院老师负责好本学院学生的安全。
团 委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