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前段时间团委已经将微博账号进行了下发,各单位已经根据情况完成了微博建设,现在按照团省委要求,所有的团支部及团总支微博均需要进行官方认证,团省委将对学校微博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为了方便工作,团委将集中进行微博认证,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集中认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近期及时将已经开通的团总支微博和09级、10级、11级的学生团支部微博进行下发使用,将下发的12级学生团支部微博进行开通和使用。
2、做好集体认证前的准备工作:上传微博头像;发表3条以上的信息。
3、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微博日常管理工作,利用微博开展有效的思想引领工作,展现本单位工作特色和亮点,重点围绕喜迎党的十八召开组织举办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展示我校大学生昂扬向上的良好风貌。同时,要严把入口关,加强对微博内容的审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及时发现处理上报并积极正面引导。并收听以下微博:
团中央学校部:http://e.t.qq.com/gqt-tzyxxb-dxc
山东共青团:http://e.t.qq.com/sdgqtgf
山东团省委学校部:http://e.t.qq.com/gqt-15sd-tswxxb
山东师范大学团委:http://t.qq.com/y15sdnu
4、请各单位一定按照统一的标准(参见《高校团支部微博使用手册》)确定12级团支部微博的名称以及微博链接的地址。(英文微博地址的命名请与本单位原有团支部的命名规则一致)
5、填写《认证汇总表》并于10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sdnu.edu.cn。
6、如出现微博分配号码与实际团支部数量不相符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团委进行调整。
联系人:赵巍
联系电话:0531—89611816
团 委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