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我校代表参加中国共青团山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推选我校代表参加中国共青团山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栏目名:最新公告 录入时间:2012年08月15日 作者:团委 浏览:

各团总支:

共青团山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并报经中共山东省委和共青团中央同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12年第四季度在济南召开。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就推选我校代表参加省第十三次团代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和代表构成

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讲政治,顾大局,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能够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尽职尽责地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3)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强,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4)团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品质高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5)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

省第十三次团代会高校代表名额共47名。根据团省委学校部《高校代表团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安排,我校需推选2名代表(专职团干部1名,非学生党员的优秀共青团员1名)参会。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和时间要求

结合当前学校工作实际,我校出席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由各团总支在学校基层团组织内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名单,其中专职团干部1名,非学生党员的优秀共青团1名。校团委将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的意见,经与有关党组织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并进行组织考察。在推荐考察基础上,召开团总支书记扩大会议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校团委分别报送团省委和校党委审查。

请各团总支负责同志于816日上午10:00前将酝酿推荐名单以短信形式报团委。

联系电话:8618238813791132666;联系人:张萌。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年8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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