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活动——“青春飞扬”健身健美操大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增添校园文化新的活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对舞蹈的兴趣和爱好,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举办2012年“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活动——“青春飞扬”健身健美操大赛。
一、比赛主题:
引领青春时尚,塑造健康体魄。
二、内容要求:
(一)参赛节目形式:健美操、啦啦操、轻器械健身操等。
(二)参赛节目时长:2’30’’±10’’。
(三)参赛人数:不少于12人。
(四)动作要求:动作整齐、协调、熟练、符合节奏,队型变换合理、有新意,态度认真、精神饱满。成套动作中队形变化不少于三次,动作中至少要出现2次以上运动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动作。
(五)参赛服装及道具:由各学院根据节目需求自行解决。服装、道具要符合当代大学生审美观,并与编排动作和所选音乐相匹配。
(六)强化安全保障。要求参赛队员身体健康,在训练、比赛与表演的过程中时刻注意安全。动作设计不得超出运动员的能力范围,不得设计可能造成伤害的动作。
三、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及研究生。
四、赛程设置
(一)准备阶段
时间:2012年3月31日—4月底
各学院自行组队,编排成套动作。为确保参赛质量,各学院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指导。请各学院于4月16日前,将《“青春飞扬”健身健美操大赛报名表》(附件)报送至体育学院团总支,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752989840@qq.com,地点:(长清校区A157体育学院团总支),联系人:于亚南,联系电话:89610826。
(二)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2012年5月初
2、比赛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喷泉广场
五、评审及表彰奖励
活动邀请专业教师担任评委,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评选精神文明奖等,并颁发荣誉证书。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健身健美操大赛报名表
团委 体育学院团总支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