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数字影像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数字影像大赛的通知

栏目名:最新公告 录入时间:2012年03月28日 作者:团委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信仰、信念、信心”主题教育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宣传,选树典型,扎实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校园文化生活,用影像记录学校改革建设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信仰、信念、信心”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党委宣传部、团委等联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山东师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身边的精彩与感动

二、参赛资格及作品要求

1.我校在校生均可参加。

2.发现和挖掘身边的美好,用数字影像的形式记录身边的精彩和感动,讴歌时代,反映美好生活,展现和谐社会及校园风貌。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传递真情,杜绝冷漠,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符合当前主流价值审美

3.作品类型不限,故事片、纪录片、广告片(含公益片)、音乐短片均可,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

4.作品为DVD数据光盘(视频格式为RMWMV式)一套,须达到画质清晰、声画统一,并请在开头或结尾字幕里注明出品单位、编剧、导演、演员、摄影、剪辑、录音、化妆、音乐、美术、灯光、指导教师等有关信息。

三、赛程及时间安排

328510为参赛作品征集展映时间。为扩大比赛宣传,主办方将在优酷视频网站设立“山东师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专区,并统一上传作品。同时在山东师大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网站建立大赛专区链接,通过点击链接也可以直接登录观看参赛作品。

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5月下旬举行颁奖典礼,优秀作品在山东师大新闻网等有关媒体进行集中展映推介。

四、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质量,评选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若干,设优秀组织奖。获得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选取优秀作品推荐给有关媒体、参加省级有关比赛。

五、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个人或团队原创,文字画面台词等没有侵权。如改编他人作品,请出具原作者委托书。

2对于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无偿在校内外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或用于艺术教育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3.因评审及后期工作等原因,请自留底稿,作品上交后恕不退还。

4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5.作品上报截止日期510510前,作品完成即可上报,由宣传部统一审核上传作品。

6.作品报送地址:校本部文化楼206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86180020);长清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6团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9611861)。同时请各学院于510日将参赛学生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发至xcb@sdnu.edu.cn

 

党委宣传部  团委

2012327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36.00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数字影像大赛报名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