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大学生公德意识,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倡导文明新风,培养创新精神,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特举办大学生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13日之前,各学院进行初选,并将优秀作品于10月13日交至学生会:
校本部:请于16:00到17:00之间交到体育馆二层校学生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5098728837;
长清校区:请于18:30到20:30之间交到E区129学生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5098778168
(文件标题均按“学院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方式命名)
三、作品要求:
围绕与公益有关的题材如道德、环保、资源节约、健康、卫生、安全、道路交通、权益保护、禁毒禁烟等,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能够引起人们的共鸣。为便于评审,每件作品需自拟名称,并将“山东省大学生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说明表”附在作品反面。
(一)DV、视频、动漫作品作品应具有感染力并体现活动主题,要求内容、形式生动活泼(含MTV、故事短片、卡通片、FLASH等)存储格式为mpg、avi或者mov,播放时间不超过60秒,作品必须为光盘载体,光盘盒基上注明作品标题、参赛作者姓名及所属学院,并保证清晰度。
(二)摄影作品 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并能有所创新。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照片一律制作成10英寸(长边尺寸)照片,方片要求8英寸×8英寸,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并按顺序相连)。
(三)平面设计作品平面广告、招贴海报作品一律用40×60CM的黑色KT板裱起,同时提供1张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如作品为手绘稿件,同时交一份扫描后的电子版,文件存储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刻录光盘。
四、评分标准:
1、导向:观点正确,思想性强,有时代特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2、创意:创意独特,思维独到,寓意深刻。
3、表达: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
4、制作:表现完美,制作严谨,视听语言运用好。
5、效果:把握媒体特征,综合效果好,演绎准确生动,制作精良。
五、奖项设置:
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按类别根据参赛数量评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
六、注意事项:
1、作品应为提交者本人原创,未曾在同类比赛和活动中获奖。提交者对作品的所有内容负版权责任。若有剽窃行为,评审组将撤销其参赛资格。由于抄袭、版权等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在作品递交同时需提交参赛者承诺书。
3、来稿一般不退,如有特殊需要,请作特殊说明。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所有。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