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分子实用技术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联通沃•3G”杯山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高分子实用技术大赛的通知

栏目名:最新公告 录入时间:2011年05月30日 作者:佚名 浏览:

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自觉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青岛科技大学决定联合主办山东省首届高分子实用技术大赛。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请落实: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要求,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推动全省高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搭建舞台,培养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大赛主题

青春与创新同行 梦想与人生共舞

三、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大赛组委会,机构设置如下:

主办单位: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青岛科技大学

产学研合作单位: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青岛科技大学团委,刘传华担任办公室主任,杨小明、翟静担任办公室秘书。联系电话0532-889577670532-84022728

四、参赛作品

1、参赛资格要求。凡具有正式学籍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专业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类、橡胶机械类、汽车制造类。

2、参赛作品类别。参赛作品主要分为两个类别。第一类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第二类是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量较大的作品;B类:制作投入量较少,但能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3、参赛作品说明。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对于不论作者是否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参赛作品须由作者本人或竞赛小组集体申报,每件作品需有一至三名相关专业专家学者指导。参赛作品模板参照挑战杯作品申报书模板。

五、大赛日程

整个大赛分为初赛选拔、复赛评审、决赛答辩三个阶段。

1、初赛阶段(2011542011年7月1

本阶段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主要完成初赛选手报名组队工作,组织参赛团队的培训指导、交流探讨、信息跟踪、相关支持等工作,为下一步复赛提交作品做好准备;

2、复赛阶段(2011712010年9月20

本阶段对各单位提交的作品书进行初评。各单位于624提交作品书一式七份(A4纸打印)和作品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2),交至团委办公室,并提交作品电子稿,发至邮箱tw@sdnu.edu.cn。相关资料可关注科大青年网在线文件栏目(http://tw.qust.edu.cn);

3、决赛阶段(2011920——2011年10月1

本阶段在复赛的基础上组织参赛作品作者终审答辩和作品展示,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并进行表彰。

六、大赛奖励

本届赛事的评奖工作将从山东各高校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大赛设立奖项如下:

特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40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3000元;

优秀奖10名,奖励1500元;

鼓励奖100名,奖励300元;

参与奖若干,奖励100元;

 

 

 

团委

                                                            20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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