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各学院研究生会:
感动,触动我们的灵魂,激励我们的精神,让我们在生命中反复回味,永不忘怀。为发掘树立我校学生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向每一位让我们心生感动的同学表达崇敬,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奋发有为、成才报国,向校庆60周年献礼,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于近期开展“我用奋斗感动青春”山东师大学子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奋斗·成才·报国
二、主办单位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三、评选要求
1、参选学生应为近年来在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我校同学。也许是她,连年获得专业学习第一名,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名校的研究生或公务员;也许是他,作为一名学生干部,任劳任怨,扎实肯干,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也许是她,曾经参与众多国家或国际级赛事,为母校赢得了无数荣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许是他,曾经多次参加志愿活动,为社会默默奉献自己的爱心;也许是她,曾经到山区支教,把青春无悔地洒在祖国西部的大地上;也许是他,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创办企业,收获财富;也许是她,多年来默默无闻地坚持做了一件或几件看似平凡的小事,体现的精神却足以令人动容,而我们却一直没有发现他……。
2、参选学生除在某方面极为突出以外,还要有良好的口碑和群众基础,不能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级的言行。
3、参选学生要自愿参加此次评选,提供个人相关材料,并可以参加后续的颁奖仪式等活动。
4、各学院推荐上报学生本科生应以二、三年纪为主,研究生应以一、二年级为主。
四、活动安排
1、提名候选人
(1)各院学生会要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的基础上,通过走访调查、咨询民意、民主推荐、征求意见等形式,把本单位最具代表性的同学选拔出来,确定推荐人选。
(2)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团总支同意,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由该生辅导员老师或任课教师、导师书写100字以内的推荐语,并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真实可信并具有真情实感,不少于1500字。
(3)候选人事迹材料由院学生会统一上报。5月17日下午5:00前,电子版发至shanshiwangluobu@163.com,《候选人登记表》和书面材料分别交至两校区学生会办公室(校本部体育馆二层;长清校区E区教学楼129室)。
(4)各院研究生事迹材料由院研究生会统一上报校研究生会,提名候选人的具体要求同上。
2、审核评选
由校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成员、研究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成员组成学生评审团,对提名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印制候选人事迹简介,广泛征求各团总支和各学院学生会意见,同时通过网络投票等形式征求学生意见,然后由评审团提出“山东师大学子之星”建议名单。在此基础上,由有关部门负责领导老师组成审定委员会,审查确定“山东师大学子之星”名单,经校团委同意后,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授予山东师大“自强励志之星”、“志愿服务之星”、“学术科技之星”、“创业之星”、“文体活动之星”、“感动之星”、“社团活动之星”、“网络技术之星”、“创作设计之星”等荣誉称号。同时,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
3、颁奖仪式
采用讲述获奖感言、事迹展示、主持人采访、同学提问、领导颁奖等形式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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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