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挑战杯”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将于2019年下半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行。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积极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竞赛,经学校同意,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生会、研究生会将联合举办第十六届“挑战杯”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校级竞赛于2018年6月至12月举行;全省、全国竞赛于2019年4月至11月举行。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要求

(1)凡2019年7月1日以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9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按照第十五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要求,集体作品作者不应超过10人。

竞赛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该单位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从该参赛单位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单位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有相关专业专家学者指导,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站填写大赛组委会统一表格《第十六届“挑战杯”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表》。

(6)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参赛作品需经各学院(或研究中心)竞赛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后,由各单位统一推荐复赛作品报送校团委。倡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赛提交作品,但不得超过学院上报作品总数的40%;其中理工类单位报送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与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应保持适当比例。各单位选送参加复赛的作品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件,每人限报一件。

(7)组委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组委会可以结集出版竞赛获奖的作品及评委评语。

三、作品申报

本届竞赛的作品申报方式以网上申报为主,传统纸质申报为辅。作品申报、学院和学校组委会审核均在网上进行,参赛学生、学院可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竞赛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d347/),按导航提示进行操作。各学院须组织参赛学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材料书面申报等工作。

四、日程安排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参加全省、全国竞赛四个阶段。

(1)初赛阶段(2018年6月至10月)

2018年6月,公布竞赛方案,下发竞赛通知,利用校内媒体广泛宣传,选拔骨干并进行初步培训。团委将邀请“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专家开展系列专题培训。相关信息可从团委“挑战杯”网站上获悉。

2018年6月至7月中旬,各单位组队、参赛,组织学院学生网络申报作品。各学院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学生认真选题、联系指导教师、组成团队。各参赛团队要尽量在暑假期间完成初稿。暑假开学后,各参赛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丰富作品。

2018年9月至10月上旬,初赛报名、评审。以学院团委为单位组织学生做好预赛作品申报、公开展示、院级评审等工作。参加复赛团队对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

(2)复赛阶段(2018年10月至11月)

请于10月31日前将学院推荐参评的复赛作品文稿及复赛作品申报书(网站自动生成)书面版一式一份报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

11月下旬,复赛公示、评审及培训。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判指标对复赛作品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确定进入决赛的作品。参赛团队对作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3)决赛阶段(2018年12月)

举办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作品展示会,同时,举办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周,各学院依托学生学术科技社团和科技小组等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科技作品展示、学术科技创新讲座或科普活动。

(4)重点团队培训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3月)

根据全校竞赛评审结果,参照省赛相关要求,选拔确定若干件特等奖作品,并确定为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重点项目,争取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学校对入围团队进行赛前集训,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组织入围团队开展深入培训。

(5)参加全省、全国竞赛阶段(2019年4月—11月)

4月底,从学校特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六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6月至11月,报送山东省获奖作品参加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复赛、决赛。

(6)表彰阶段(2019年11月)

根据竞赛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获奖作品、获奖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

(1)个人(团队)奖

竞赛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委会将对学院推荐上报作品进行复赛评审,确定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复赛决赛答辩,角逐特、一、二等奖,其它入围终审决赛的作品为三等奖。各类别学生作品获奖数与对应作品入围终审决赛数量成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比例设奖。

竞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荣获校级比赛一等奖以上(包括一等奖)作品的主要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集体奖

竞赛以各学院、研究中心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实行团体总分名次排列。团体总分计算方法为:团体总分=初赛作品得分+复赛作品得分+校级竞赛得分+省级竞赛得分+全国竞赛得分。

各级竞赛名次和分值对应表见表格1。

奖励等级

校级竞赛分值(分/件)

省级竞赛分值(分/件)

全国竞赛分值(分/件)

网络报备作品分值(分/件)

特等奖

100

100

200

5

一等奖

70

70

140

二等奖

40

40

80

三等奖

20

20

40

表格1:各级竞赛名次和分值对应表

备注:网络报备作品指的是学院在后台上报并经过团委审核的作品。

省赛结束以后,学校将根据学院组织情况和获奖数量(初赛组织、作品申报、作品获奖、成果展示等)综合评定各单位竞赛工作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全国竞赛结束后,学校团委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举行总结表彰,按照作品积分排名授予学院“挑战杯”“优胜杯”等荣誉称号。学校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组委会将进行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取消学院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校;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院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其它有关事宜请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负责人:郑金鹏、王聪

联系电话:89610600、89611861

竞赛邮箱:sdnutiaozhanbei@126.com

山东师范大学竞赛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d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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