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团委:
做好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档案审查是扩大团组织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团员规范化管理的必要环节,现对做好2019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档案审查和团情数量统计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2019级新生团员(含研究生、初高中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根据团中央《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的要求,本年度所有新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接都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各学院(部)、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团委需在9月30日前完成“智慧团建”新生团支部创建工作,并发起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同时将已转入学院和附属单位团委的团员分配到相应的所属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接方式详见关于在《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附件1)和《2019年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附件2)。对团组织身份材料缺失,团员身份存疑的新生团员,可先行将其转入相应团支部,视其后期团员身份材料补充情况确定是否在“智慧团建”系统中保留相应信息。如新生携带转出组织开好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学院团委收取后自行留存备案。10月31日前,各单位团委需全部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2019级新生团员(含研究生、初高中生)档案审查工作
1.新生入学两个周内,请各单位团委指派专人对新生档案中的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等团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和接收登记工作。根据团籍材料是否齐全(凭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确认团籍)核实确认其团员身份,并及时将团籍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以免丢失。
2.没有任何相关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暂不确认其团员身份。由新生原学校(单位)补办《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模板见附件3),在9月27日前送交所在团支部汇总后,各学院团委可重新确认其团员身份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法提供原学校(单位)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不能确认为团员。此类人员如已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则需由管理员在团组织将其删除。审查确认完成后,请各单位团委于9月30日前将学院全体团支部(含研究生、初高中生)、团员(含研究生、初高中生)数量统计表(附件4)及2019级新生花名册(含研究生)(附件5)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tw@sdn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报送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113,长清湖校区英华楼221)。
3.团员证丢失的同学于本学年第二学期统一进行补办。根据团省委相关工作安排,2020年度团员发展计划统计和上报工作将于本年度12月份进行。
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档案审查和团籍身份确认等工作直接关系团员后期个人发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如因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王雪 86182980
黄建勋 辛雁文86182981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