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至团长清区委参加长清区大学生兼职团干选聘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团委(团总支):

依据《长清区第三批大学生兼职团干选聘通知》要求,经过学院推荐、校团委资格审查与组织遴选,拟推荐以下两名同学至团长清区委参加大学生兼职团干选聘。现予以公示。

张安琪,女,法学院2023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马温家,女,商学院2023级会计学专业本科生。

公示时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校团委联系。联系邮箱:tw@sdnu.edu.cn;联系电话:86182981。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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