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共青团山东省委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任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共青团改革有关要求,完善共青团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广大青年学生中选拔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师生公认的学生担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共青团工作力量,培养、锻炼优秀大学生骨干,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工作有力的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
二、岗位名称及任期
学生兼职副书记3名,任期1年。
三、任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2.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
(二)任职资格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已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记录和不及格课程。
4.曾荣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过一年以上团学干部。
四、工作程序
(一)院级单位党委推荐。各单位按照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综合分析报名学生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如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1人须为研究生),报学校团委。
(二)资格审查。由校团委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者需准备个人简介及任职工作思路。
(四)组织考察。根据综合了解情况和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建议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建议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六)任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聘期为一年。
五、有关要求
(一)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选拔任用是加强党建带团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共青团工作力量,培养、锻炼优秀大学生骨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动员,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把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能力突出、作风正派的优秀学生选拔推荐上来。
(二)学生兼职副书记应保证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工作由校团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三)学生兼职副书记任职期间,学生身份不变,由校团委和所在单位双重管理,将对其工作表现情况实行中期及聘期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及所在院级单位党委,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四)各单位请于10月17日(周二)17:00前,将《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登记表》《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报送校团委。电子版发送邮箱:tw@sdnu.edu.cn,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两校区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侯晓冉、王雪;
联系电话:0531-86182980、13688613711。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登记表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