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日,法学院2011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评选活动圆满结束。
此次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法学院学生会组成社会实践报告评委会,并制定了严格的评选标准,评委们经过认真评议,仔细筛选,在245份内容丰富、素材广泛的社会实践报告中,评选出邢飞、赵越、金夏瑞、郭若磐、刘莎莎、刘慧珍为一等奖获得者,曹然等十人为二等奖获得者,常秋月等十五人为三等奖获得者。其中,赵恒、赵子鑫摘得“百优学生”荣誉称号。“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调研山东’队”、“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齐鲁文化行文化宣传服务队”等团队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服务队。
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有助于促使在校大学生合理规划暑假时间,亲近社会、服务社会,树立奉献社会的精神,鼓励大学生走出课本,走近“三农”,积累社会经验,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