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学院团总支积极组织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商学院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各项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此次评选标准是学习成绩优秀,2012—2013学年学习成绩和德育学分原则上均为评选范围的前30%,无不及格科目;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和德育学分可以位于前50%。按照这个要求,各年级辅导员设立由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和宿舍代表组成的评定小组,以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及申请人的日常表现为主要依据,认真审核、反复讨论,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投票表决,非班委成员组成监督代表参与评议监督,着力提升评审过程的透明度。随后,对符合条件的初审候选人进行综合审核,经过民主协商后确定初审候选人名单,上报学院团总支。学院团总支辅导员老师与各班班长、团支书进行反复讨论,最终评定。
商学院本着对同学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力求将国家奖助学金用到家庭困难但又积极向上的同学身上,学院希望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激励成绩优秀、家庭贫困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功能,充分做到以人为本。希望他们以持之以恒的毅力,砥砺品质、强化本领、提升素质,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