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学院共青团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对学院共青团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栏目名:最新公告 录入时间:2011年12月14日 作者:团委 浏览:

各学院团总支: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组织,切实发挥团总支的作用,逐步达到“支部建设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阵地建设好”的标准,形成良好的基层工作秩序,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各学院共青团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原则

(一)依据要点,定量考核,客观全面。围绕校团委工作要点,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进行全方位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团总支的工作实效。通过建立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机制,推动全校共青团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保证常规,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在团建基础工作达标和任务完成的基础上鼓励团总支工作的特色创新,激发基层团总支的活力和创新动力。

(三)注重结果,参照过程,科学公平。团总支工作目标考核实行数值积分,力求体现公平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团总支提供的资料必须详细、真实、有效。

(四)明确导向,公开表彰,奖励宣传。完善和强化共青团工作创优评先机制,公开表扬,加大奖励和宣传力度,在全校团组织中形成争先进、创先进、学先进的政策导向和舆论氛围。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察学院团总支一年来(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共青团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见《2011年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自评考核表》(附件1)。

三、考核方法

采取自评、互评与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打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全面总结,进行自评。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所列考核项目,对全年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告要求具体详实、针对性强、重点突出。《自评考核表》的填写要对照本单位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自我考核、计算得分并计算总分。自评得分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支撑,无证明材料支撑的,该项不得分。自评过程中,请认真填写《对外宣传工作统计表》《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获奖统计表》《校园文化活动获奖统计表》(附件2)。

(二)交流汇报,相互评议。团委组织各团总支负责人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重点就本团总支的特色、创新工作等方面进行交流,由各团总支负责人结合团总支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相互评议打分。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于交流的发言稿和PPT文件请提前准备。

(三)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团委将各团总支自评总结材料汇编成册,随考评指标发送至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四)团委审核汇总评议结果。团委书记办公会对各团总支自评情况进行考察核定,对各层面考评情况进行汇总,按照一定加权办法计算总分。计算公式为:团总支考核总分=(团总支自评分×20%+团总支间互评分×40%+领导小组考评分×40%)。

四、评选表彰

(一)团委根据考核情况,分别按30%和50%的比例综合研究评定“红旗团总支” 和“先进团总支”。根据相关考核项目得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对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校园文化活动先进集体”。

(二)如遇团省委等上级团组织要求推荐报送共青团系统的先进集体或个人等情况,则直接从荣获当年度相应荣誉称号的集体及其负责人(或团总支成员)中推荐报送,不再另行组织评选。

(三)团委于2012年“五四”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五、其他注意事项

《工作总结报告》需用A4纸打印,题目用小2号华文中宋,题目为“2011年XX学院共青团工作总结报告”;正文为仿宋4号字,一级标题用黑体,二级标题用仿宋加黑,固定行间距26磅;落款为“XX学院团总支”,时间统一为“2011年12月”,须加盖公章。请将《工作总结报告》、《自评考核表》《对外宣传工作统计表》《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获奖统计表》《校园文化活动获奖统计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2月22日(周四)前将打印版1份报送两校区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电话:82388,91861;邮箱:tw@sdnu.edu.cn。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自评考核表》(2011年)

2.各类表格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12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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